中新網重慶1月18日電 (記者 劉建築設計賢)雖然我國刑法規定了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但241條第6款關於收買方“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成為買方市場的“保護傘”,被廣為詬病。政協重慶市第四屆委員會常委、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18日提交的提案中對該問題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議。
  241條第6款是免責條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網站優化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李生龍說,該條款是一種鼓勵買方寬待被害人的激勵政策,以明確的事後司法獎勵來保證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順利回歸家庭。雖然這條規定廣被詬病,但是從立法上看,只是“可以”而不是“應當”,因此即使犯罪嫌化療副作用疑人符合該規定,也不是絕對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了加大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2010年3月,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台了《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對收買人行為的定性問題,結合打拐實際,進行了進港式飲茶一步明確。比如規定所收買的婦女、兒童被解救後再次收買,收買多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組織、誘騙、強迫被收買的婦女、兒童從事乞討、苦役,或者盜竊、傳銷、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定罪。
  “但是由於該意見仍然只是對定罪問題進行明確,同時又以收買人的事後悔罪行為對刑事責任進行調整,並‘可以不追究’,導萬利多製冰機致在司法實踐中適用不理想”,李生龍說,有調查反映,該意見實施之後,在人口販賣較為集中的某省,辦案民警仍然貫徹“為了鼓勵收買兒童的父母提供破案線索並主動送還孩子,大多數都免於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刑事政策。
  李生龍稱,據調查,近年來,受買方市場的影響,打拐的重點地區也發生變化。一塊是以收養為目的收買兒童的重點地區,主要集中於福建、廣東潮汕地區,河南、山東等農業經濟相對發達,“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等傳統觀念較為深厚的地區。另一塊是收買婦女為妻的重點地區,集中於出生性別比失衡、年輕女性外出務工較多,以及婚姻彩禮負擔較重的農村地區。第三塊是拐賣婦女強迫賣淫和組織兒童乞討和犯罪的買方市場,在各個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對此,全國婦聯曾提出,“買方市場的存在,是催生拐賣的溫床。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借鑒國外立法和最高法院等幾家司法機關聯合出台的意見,李生龍建議對“是否不追究刑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對刑法241條第6款進行完善。
  他說,建議在“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之後,補充一項為:所收買的婦女、兒童被解救後再次收買,或收買多名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組織、誘騙、強迫被收買的婦女兒童從事乞討、苦役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從而不僅明確定罪問題,更是對刑事責任是否追究進行明確,更有利於提高對買方的威懾作用。  (原標題:買方市場催生人口拐賣 重慶政協委員建議完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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