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檢察官助理
  “改革為年輕人預留很大發展空間”
  ■本報記者 欒吟之
  在國徽下莊嚴宣誓的柏陞陽,顯得有些激動:昨天開始,他正式被任命為“五級檢察官助理”,成為一名檢察輔助人員。
  生於1985年的小柏,年紀不大,經歷卻很豐富。大學本科畢業後當過兩年律師,拿到律師執照不久,他卻放棄了這個行業,應聘進入二分院公訴處,任書記員。
  “都說律師比法官、檢察官待遇好得多,可我要的不是‘實惠’。”柏陞陽說,他有一個法律夢想,希望能代表國家指控犯罪、維護正義。當了3年書記員的他,原來今年可以轉為助理檢察員,但司法改革後,他被納入新的職務序列擔任檢察輔助人員,今後負責法律文書製作、案件證據審查、書寫報告、參與偵查等,最大的區別是,他在這5年裡無法擔任公訴人出庭。
  對於這樣的“節奏放緩”,柏陞陽覺得很坦然:5年後,他將有機會晉升檢察官,先積累經驗,再力爭成為檢察官,一心一意將精力聚焦到業務。
  徐匯區檢察院金融檢察科書記員鮑夢璐也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有著長期規劃。她通過了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是單位的“重點培養對象”。她說,檢察官助理任職滿5年,就有機會通過統一組織的筆試和麵試被選任為檢察官。“改革為我們年輕人預留了很大發展空間,我一定會努力早日達到檢察官標準。”
  ■首批法官助理
  “新角色助法院新人打下堅實基礎”
  ■本報記者 陳瓊珂
  作為閔行法院首批任命的99位法官助理之一,謝威感到非常光榮和自豪。2012年進入法院工作後,經過一年的見習期,謝威成了一名書記員。適逢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小伙子從100多位備選者中脫穎而出,被選任為法官助理,這令謝威非常激動,“這一新的角色給予了我們更多學習和鍛煉的空間,使得我們有機會在資深法官的指導和帶教下,實現從書本知識到司法實踐的轉化,對我們這些缺乏社會實踐的法院新人來說,很有益處,為我們邁向職業化、精英化的法官之路打下堅實的基礎。”
  “以前我是書記員,現在成了法官助理,感覺肩上的擔子重了,責任更大了。”2012年,王朝瑩從華東政法大學民商專業碩士畢業,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徐匯區法院民一庭,成為一名書記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庭審記錄、歸檔、通知案件當事人等瑣碎的事情。按照以往慣例,她將在經過考核後升任助理審判員,獨自開庭審案,這對年輕法官來說是個挑戰。
  如今,成為法官助理後,王朝瑩將在合議庭中擔任一些輔助性工作,親身參與到案件的審判全流程,能接觸到審判工作的核心任務,而且有資深法官帶教。談及未來,王朝瑩表示要“動靜結合”——在角色轉變中取“靜”,即調整好心態,平心靜氣、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轉型中取“動”,即發揮主觀能動性,多問、多學、多思考,使自己儘快適應角色轉變,同時挖掘自身更多潛能。她對自己的職業前景充滿期待,“只要踏實努力、學以致用,做工作上的有心人,我們定能勝任法官助理這一崗位的要求,並最終實現對法官資格和法官職業的理想與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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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任滿五年就可以
  擇優選任法官檢察官
  上海的首批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主要是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法律執業資格的法院、檢察院公務員中擇優選任。他們具備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具備法律職業資格,並通過上海市公務員統一招錄考試,且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
  法官助理的基本職責是在法官指導下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接待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協助法官調查取證、保全執行、進行調解、草擬法律文書、完成法官交辦的其它審判輔助性工作,以及與審判相關的調研、督查、考核、宣傳等工作。法官助理應當在審判業務部門或綜合管理部門相應崗位履行職責。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也可代行書記員職責。
  檢察官助理的主要職責是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審查各類案件,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草擬案件各類報告及有關文書; 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調查取證;接待來訪,受理公民控告、申訴等;協助檢察官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等以及檢察官交辦的其它事項。檢察官助理主要配置在偵監、公訴、反貪、反瀆、未檢、民檢等檢察業務部門。綜合部門不配備檢察官助理。
  改革後新招錄的通過司法考試的司法人員見習期滿後,直接任命為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助理任滿五年,就可以擇優選任為法官、檢察官,選任一般每年組織一次。  (原標題:新人新角色:不負職業理想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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